服装衣帽加盟展示行业网站模板
网站公告: 诚信为本:市场永远在变,诚信永远不变。
地址: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号
电话:400
手机:13800000000
邮箱:admin@youweb.com

新闻资讯

NEWS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资讯

如何看待《新京报》评论「“谁违约谁担责”,让烂尾楼业主不再“钱房两空”」?
如何看待《新京报》评论「“谁违约谁担责”,让烂尾楼业主不再“钱房两空”」?

POSTTIME:2018-08-07     作者:     点击量:333

你看,有手套就是好使。

“谁受益谁担责”(权益和责任对等)这普世法则,稍加修改,直接变成“谁违约谁担责”,就可以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了。

——大家的损失该找谁赔? ——家里养的那条狗 ——狗呢? ——罪孽深重,直接杀了。

所谓的约,是动态变化的,其准绳是利益的平衡。

谁违约谁担责的前提,是这个约,可以最大程度接近利益平衡,否则,这个约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存在。

所以,本质上讲,谁受益谁担责才是原则,没有谁违约谁…。

如何看待《新京报》评论「“谁违约谁担责”,让烂尾楼业主不再“钱房两空”」? 返回列表